11月21日,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公示: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<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>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》,现对2025年江苏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拟增设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1月21日至12月4日。
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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